镇雄县林改办                     第二十四期                    2008923

镇雄县林改领导组召开乡镇际以上林权纠纷调处工作会议

   

    镇雄县自启动林改工作以来,各林改乡镇上报乡镇际以上林权纠纷共 80 起,在林权纠纷调处中,各林改乡镇做了大量工作,至今已调处 30 起,但尚未调处的 50 起,争议面积达 12594 亩,严重制约了林改工作的正常开展,为加大乡镇际以上林权纠纷调处力度,确保林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林改领导小组于九月二十二日下午召集政府办、公安局、法院、司法局、林业局、国土局、民政局、县信访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召开乡镇际以上林权纠纷调处工作会议,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古开芹主持,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戴堃作了重要讲话。

    会上,县林业局局长、县林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杨远湘代表县林改领导小组汇报了自启动林改工作以来全县乡镇际以上林权纠纷调处情况,宣布了镇雄县乡镇际以上林权纠纷调处分组方案,从时间界限、工作业务、调处率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工作意见和建议。各部门领导也就如何做好乡镇际以上林权纠纷调处工作作了表态发言,并提出了一系列的意见和建议。

    县委政法委书记戴堃在肯定林改纠纷调处工作的基础上,客观分析了加大乡镇际以上林权纠纷调处工作所面临的困难和强化此项工作的紧迫性,他说,林权纠纷调处是林改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这项工作的开展直接影响到林改工作的进度和质量,要求各部门结合单位实际和工作要求,认真研究,抽出业务精通、经验丰富、协调能力较强的同志参加乡镇际林权纠纷的调处工作,及时将所落实的人员名单报县林改办;要求所组织的四个工作组,要本着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切实代表县林改领导组搞好乡镇际以上林权纠纷调处的督促、指导和协调工作;要求各工作组要充分发挥林权纠纷间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单位在纠纷调处中的重要作用,工作中要查依据、抓关键、突重点、多协调,确保乡镇际林权纠纷调处稳步推进,林区治安稳定。

    最后,副县长古开芹对如何做好乡镇际以上林权纠纷调处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要求各工作组切实搞好乡镇际以上林权纠纷双方的协调工作;二是各工作组要深入乡镇,面向基层,把乡镇际以上林权纠纷双方联系在一起,共同协商、现场勘查、签字定界;三是在乡镇际林权纠纷的调处工作中,要尊重历史、注重依据、互谅互让、维护稳定;四是要紧紧依靠林权纠纷双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工作;五是要求县林业局在涉及与马厂国营林场相关的乡镇际林权纠纷调处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六是要求各部门九月二十三日把抽出参与纠纷调处工作的人员名单报县林改办。

    下步,分别由司法局、法院、林业局领导任组长,从司法局、法院、国土局、林业局抽人组成的四个乡镇际林改纠纷调处工作组,将分别按照所分配的工作任务深入乡镇、跨县、跨省开展工作。

(稿件来源: 杨家巧、吴发秀  编辑 : 宋盛中、范孝堂 审核 : 曾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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