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林改办                     第期                    2007625

 

林口乡林权纠纷调处工作成绩显著

 

    今年,县委、县政府把林口乡列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乡镇后,乡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林改试点工作,始终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进行研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为了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和圆满完成 ,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林权纠纷调处工作,坚持把林权纠纷调处作为林改试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自试点工作启动以来,一是组织人员对本乡境内的林权纠纷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排查,并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就如何搞好林权纠纷调处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具体安排;二是按照林权纠纷调处政策的规定,将林权纠纷调处责任进行了层层落实;三是及时组织人员,对清理排查出来的村际和组际林权纠纷进行了一一调处,做到了组内纠纷不出组、村内纠纷不出村、乡内纠纷不出乡;四是主动与毗邻乡镇党委、政府联系,协调处理乡际林权纠纷,使清理排查出来的乡际林权纠纷得到了全部调处。据统计,全乡共清理排查出林权纠纷 118 起,已调处 118 起,调处率达 100% 。其中乡际纠纷 7 起,已调处 7 起;村际纠纷 28 起,已调处 28 起;组际纠纷 83 起,已调处 83 起。

    通过狠抓林权纠纷调处工作,确保了林改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地推进了人工商品林和宜林荒山荒地的改革进程和林权勘查进程。目前,林口乡已基本完成了林改试点工作任务。



    (供稿:郑绍英    审核:杨远湘、曾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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