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以拉市级自然保护区由昭通市人民政府2003年5月以昭政发[2003]61号文件批准成立。保护区位于镇雄县西部距县城55公里处,在镇雄县场坝、安尔、以古三个乡的结合部,总面积10275亩。保护区周边辐射面积23422亩。保护区属典型的原始次生林类森林生态系统及典型自然地理环境类型的自然保护区,以原始次生林类森林生态系统和典型自然地理环境为主要保护对象。保护区内属国家及省、地各类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为主要有植物类:重点有珙桐、水青树、筇竹、楠木等国家一、二、三类保护植物;有八角、杜鹃等云南省重点保护的二类保护植物以及具有特殊保护意义的滇藏木兰等野生植物。动物类:重点以野牛、豹、岩羊、红腹锦鸡、白腹锦鸡等国家一、二类保护动物为主要保护对象。
保护区内生长着多种具有代表性的动物、植物种类和多种国家重点保护的一、二、三类动物和植物,所处位置为横江水系和乌江水系分水岭,地理位置比较特殊,把以拉保护区建设成为市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好林区内的各种动植物资源,对于研究我县典型的原始次生林生态系统和自然地理环境的生态屏障作用都有着极高的科学价值。
保护区成立以来,镇雄县林业局和县环保局协同管理,加强了对保护区内的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及其典型自然地理环境的保护,保护区内的各种国家一、二、三类保护动、植物资源、典型自然地理环境下的森林生态系统等许多珍稀濒危物种和世界孑遗物种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同时加强了对护区内的生物物种加以保护,对珍稀濒危物种、世界孑遗物种的遗传、育种加以研究、开发和利用和对野生动物加以驯养和繁殖,各种林下资源就能得到很好的繁衍,森林资源得以完好保存,为保护区可持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