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举行青年志愿者义务植树活动

2008312                    信息来源:王宁、吴发秀

 

1979年,在邓小平同志的提议下,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每年312日为我国的植树节。19811213,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这是建国以来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对绿化祖国作出的第一个重大决议。从此,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作为一项法律规定的义务活动开始在全国推开,今年是我国第29个植树节。

311,在植树节到来之际,我县由团县委倡议,县林业局和教育局几家筹划、开展了此次青年志愿者义务植树活动,县委书记马晓红对此次活动十分关注和支持,认为很有必要,嘱托务必搞好,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县长张进,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张翼明,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王剑竹,以及四套班子在家领导,率领参加此次青年志愿者义务植树活动的镇雄县一中、二中、实验中学、四中、民中、职中、文武学校、武警消防官兵200余人,前往我县赤水源镇洗白村烧炭林村民小组岩口上地块,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活动于早上830分开始在县委大院举行启动仪式,仪式由县林业局长杨远湘同志主持,张翼明副书记为此次活动作了动员讲话,团县委书记张平在仪式上宣读了倡议书,青年志愿者发表了植树宣誓,县长张进下达了植树令后,队伍手拿锄头、桶等植树工具,浩浩荡荡地向植树点进发,930分到达植树点,然后由林业局技术人员分别带领青年志愿者到造林地块进行植树造林,在植树现场,县领导和所有的青年义务植树者一道,他们挥锹培土,干得热火朝天。

植树间隙,县长张进还不时与几家班子领导和林业部门的负责人交谈,了解我县林业受灾损失,植树造林进展等情况。他说,搞好植树造林,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创建良好生态环境、为后人造福的一件大好事,参加植树既是一种义务,更是一种责任,全社会都应该积极行动起来,植树造林,绿化镇雄大地,让我们生存的这片土地变得天更蓝、水更碧、人与自然更和谐,1130分活动结束,所有志愿者有序返回。

通过这次青年志愿者义务植树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把我县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引向了深入,丰富了我县的造林形式,为扩大造林规模,逐年提高全民绿化尽责率,其意义及影响重大而深远。同时通过植树活动的开展,营造绿色环境,让许多人用种植纪念树、营造纪念林,铭志于树,寄情于林的形式促进了社会新风的培养与形成。也为建立健全公民义务植树各项制度,搞好绿化费收缴,为公民义务植树活动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奠定了基础。

     
县人民政府县长张进专注地植树

 


参加义务植树的县领导及有关人员在一起合影

 


县林业局长现场接受媒体采访

 

现场植树一瞥

 

现场植树一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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