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工作,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并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拨付提供依据,国家林业局派出的由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高级工程师王朝龙、朱益民,工程师翟瑞龙组成的核查组一行三人,于 2008 年 9 月 16 日至 9 月 19 日对镇雄县 2002 年度和 2003 年度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部分进行重点核查验收。
9 月 19 日 下午,国家林业局核查组在县林业局二楼会议室对核查验收结果进行了反馈,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雷贤会、市林业局退耕办副主任徐良、县林业局局长杨远湘、副局长陈序斌、县林业局天保退耕办及局办公室相关人员参加了反馈会议,会议由林业局长杨远湘主持。
反馈会上,国家林业局核查组组长王朝龙对镇雄县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重点核查验收结果进行反馈。
镇雄县 2002 年度和 2003 年度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应查面积 4801 亩,其中生态林 1170 亩,经济林 3631 亩,涉及 12 个乡镇。核查组通过随机抽取,牛场、盐源、五德、母享、渔洞等 5 个乡镇被抽中,抽中的小班数有 21 个,面积 3027 亩,其中生态林 909 亩,经济林 2118 亩。
通过对抽中的小班进行实地查勘,核查验收结果:一是面积保存完整,生态林和经济林面积保存率均为 100% ;二是成林率高,其中生态林成林 889 亩,成林率 97.8% ,经济林成林 2079 亩,成林率 98.2% ;三是工程管理规范,建档率、管护率、政策兑现率均为 100% 。
核查组对我县的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给予了客观、高度评价的同时,也指出了我县在工程建设中,还存在作业设计存在缺陷、自检自查资料不够充分、经济林树种选择欠考虑、种苗建设滞后、政府重视不够、管理经费不足、林权证发放缓慢、基础设备严重滞后等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合理的建议。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雷贤会对核查组一行深入实际、以过硬的工作作风实事求是地开展核查验收工作表示敬佩,对核查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将如实向书记、县长汇报,并及时组织研究,对存在问题要进一步加以完善,对建议要认真考虑和吸收。同时也请核查组一行向上反映镇雄县实际,要求延长补助年限,提高补助标准。
最后,县林业局局长杨远湘表示,将按照核查组提出的要求,探讨完善措施,确保“退得下、稳得住”,要以“兼顾老百姓利益”为前提进一步搞好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并请上级对象镇雄这样的特困县,发展上应考虑采取特殊政策,多增加投入,并在科技推广方面多多给予支持。

核查组组长王朝龙对镇雄县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重点核查验收结果进行反馈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雷贤会参加会议并讲话

林业局长杨远湘主持会议

核查组朱益民(右)和翟瑞龙(左)

会场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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